您现在的位置: 新化房产网 >> 置业投资 >> 住房贷款 >> 正文
省直公积金政策日前收紧 长沙公积金政策暂未调整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7634    更新时间:2014/4/19         

日前,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大幅提高贷款和提取公积金的门槛。此政策意在抑制投机购房,涉及在湖南省直单位、中央驻长单位、大专院校等机构任职的市民。但该政策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没有影响。

二次购房,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

根据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职工首次购房仍“可取、可贷、可对冲”,但职工二次购房,属改善性需求,已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可以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说,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其一。

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二套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必须将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结清,而且住房公积金需再正常缴存6个月,方可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贷款的利率将上浮10%。

职工未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停止发放“异地”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在省直中心的,不可申请贷款,优先保障本中心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

房产注销两次,不能享首套房政策

另外,鉴于改善性购房需求,允许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房产注销两次,说明曾经购买过两套住房,具备较强购房能力,不能享受购买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优惠。注销三次及以上,具有投机住房倾向,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

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按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金额等测算,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申请时不再需要单位出具收入证明,借款人配偶有工作,但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社保缴交证明。

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政策对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公积金的职工没有影响,该中心目前暂时不会有新的政策修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新闻
    新图文
    新化组团赴长沙望城、岳阳湘阴参观学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经验
    长沙暖心社工团队到新化石冲口镇开展结对资助活动
    湖南日报痛批长沙楼市乱象
    采矿许可证过期公告(长沙恒志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新化云溪料场等4家
    新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西河采石场年开采
    新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沙铁路顺安路料有限公司西河采石场年开采
    楼市上半年扎堆现205宗地王 信贷收紧恐成常态
    长沙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 8月底开始发证
    降了!长沙首套房贷利率最低至8.8折
    长沙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助力楼市去库存 上半年长沙公积金个贷额涨5成
    长沙万家丽路与绕城高速互通桥梁全面合龙

    你希望上调公积金贷款上限吗

    年对冲还贷办事指南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公积金年对冲还贷办事指南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版权所有:娄星区佳和网络服务中心 查看营业执照 业务电话:13207386692
    湘公网安备43130202000210号 在线QQ:89373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