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河西沿江公路上梅至游家段新建工程施工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3】203号、204号、2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省、市配套资金和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化县河西公路上梅至游家段路线起于资江三桥桥头,与资江三桥连接线平交,交于新化县资江三桥及接线工程K8+300处,本项目为游家镇内杨坪村、大洋江村、游家村,于游家村跨大洋江,止于新化县游家镇镇上,与X055线相交。主线全长4.22001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60km/h进行设计,相应的路基宽度12.0m,路面宽度10.5m,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和路基1/50。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内容见下表(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类别 |
合同段 |
工程地点 |
长度(公里) |
备注 |
土建 |
第一合同段 |
游家镇杨坪村段 |
2.42 |
|
土建 |
第二合同段 |
游家镇大洋江村段 |
1.20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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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 |
第三合同段 |
游家镇游家村段 |
0.59903 |
|
2.3计划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 2 年,保修期 5 年。
2.4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3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属于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须根据湘建建[2011]63号文件要求办理入湘登记并取得《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在湖南省内办理了驻湘分支机构工商注册和税务部门登记证,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属于在湖南省登记备案人员,并且近三年内在湖南省境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500万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交验证明书原件。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考核期内被湖南省交通厅评为D级或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评为C级以及2010年2012年连续三年评为B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7拟任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或高级职称资格。
3.8每一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一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
3.9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验证:
4.1.1湖南省境内建筑企业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省外企业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亲自到场)持下述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出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项目总工职称资格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⑦投标保证金及押金递交凭证;⑧项目经理、项目总工2013.4-2013.9月社保证明(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证明(缴费发票及花名册,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公章)。
4.1.2湖南省境外建筑企业根据湘建建[2011]63号文件规定,还必须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驻湘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驻湘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类似工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交验证明书等原件,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亲自到现场签字,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 11 月 7 日至 2013年 11 月 11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 至 17: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报名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号)
4.4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并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第一合同段(杨坪村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捌拾万万元整;第二合同段(大洋江村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第三合同段(游家村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保证金交纳账户:
账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湖南省工商银行娄底分行兴城支行
账 号:1913010129100079722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河西沿江公路上梅至游家段新建工程施工第 合同段”。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河西沿江公路上梅至游家段新建工程施工第 合同段”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5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及押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三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时,湖南省境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和开标现场,并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湖南省境外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和开标现场,并当面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游家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化县游家镇
联 系 人:章先生 欧先生
电 话:13707381055 139738763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吴小姐
联系电话:0738-8212909 13907384200
2013 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