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楼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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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湖南天润 文章来源:县招投标办 点击数:1845 更新时间:2013/9/9 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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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楼新建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3] 58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新化县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楼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院内 2.3投资规模:总投资额约190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 2.7招标范围:基础、主体、装饰、水电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另根据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参与新化县境内建设工程的投标人须到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办理“入新施工登记证”;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类似工程经验。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配备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7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8工程项目部拟任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9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0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2013年9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及要求: 4.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9日至2013年9月13日(接受报名时间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到娄底市娄星南路民营开发区61栋1楼或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职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效原件、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和县外企业入新施工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本项目不设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交验2013年1月——6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和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2年9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方不受理其报名。以上证件、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复印件(包括上述五大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套。 5、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应由相应投标人基本帐户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肆万元和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陆万元(两项合计壹拾万元)交纳至湖南省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帐号如下: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招标投标资金专户) 开 户 行:工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2142408 联 系 人:邹联满 电话:15173891680 6、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楼新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楼新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如被发现存在围标、串标、转包、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将不予退还。 2、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工农矛盾引发的开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责。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维山乡中心学校 联系人:肖校长 电 话: 1387388698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润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南路368号CTA财富中心12010室(省电大对门) 电 话:0731-85176969-812 传 真:0731-82237799 联 系 人:肖永胜 联系电话:1387389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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