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对新化县科头乡新建等二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提出投标申请。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新化县科头乡新建等二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2、招标编号:湘怀建招字HHCT-LD-13003
3、建设地点:新化县
4、建设总投资额:约500万元
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注内容。
6、项目批文:湘财建指[2013]149号
7、要求工期:120天(日历日)
8、质量要求: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的标准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9、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0、评标办法:按湘土整发[2012]41号文件规定实行“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
11、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根据湘财建指[2013]149号的有关规定,以单个子项目为单位,项目工程共划分为2个标段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不分标段报名。具体分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合理定价
(工程施工费)
(万元) |
新化县科头乡新建等二个市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
第一标段 |
科头乡新建村土 |
170.00 |
142.63 |
第二标段 |
温塘镇晏家等二个村 |
330.00 |
276.88 |
合 计 |
500.00 |
419.51 |
注:合理定价=预算价格×98%+不可预见费(不可预见费为预算价格×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告备案(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且没有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经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公布的湖南省省以上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合格项目经理(以最新公布信息为准),且没有被暂停、取消投标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项目经理培训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民建、水利水电、路桥等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安全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土地整治在建项目。对中标单位实行押证管理。
3、经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或市中心核定的被评为上年度先进项目经理在不更换施工单位的前提下,参加本年度市级项目工程投标时,可直接获得“合理定价评审连续两轮抽取法”中的第二轮抽签资格,但被评为先进项目经理进入第二轮的人数不得超过进入第二轮总数的三分之一,如超过三分之一,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进入第二轮的单位。该奖励措施在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使用,中标后,不得再次使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每个投标单位只能针对本次招标的项目提出一次报名申请,多报无效。注:投标人的各项信息(投标人名称、法人代表、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等)必须与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原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最新公布的各项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批准后,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报名和投标;
为有效扼制围标、串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在公告期间内预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廉政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将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合计金额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经理姓名,未注明的无效;
户 名:娄底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星园支行
账 号:5989 5736 5744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在本项目发布公告期间内(日历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人凭进账单到娄底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收据。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5日至2013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至11:30,15:00至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电话:0738-3239916)。
3、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拟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携带本人身份证(需为二代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二份亲临报名现场。
4、报名需携带的资料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及湖南省省级以上投资农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项目经理培训证书(报名成功后,投标申请人须将拟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培训证交于招标代理公司,中标的项目经理培训证交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押证管理,未中标的项目经理培训证开标后退回),项目负责人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⑥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⑦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岗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及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⑨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娄底市土地开垦整理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到账收据等,⑩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上述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包括A、B、C类证)和注册建造师证的注册单位均须与投标申请单位名称相一致。以上资料均需检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两套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的开具日期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报名日期内)。
5、所有证件的原件经审核后若有虚假,一律取消对本项目的报名资格.
6、投标申请人(含项目负责人)必须和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信息一致,如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到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报名。
7、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报名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由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报送县纪检部门审核,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8、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凭投标保证金、廉政保证金有效收据向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需于报名现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10、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报名投标的单位数量超过了标段数的10倍,则在报名时间截止第二天,由投标单位在招标领导小组的监督下,按标段数数量1比10的比例抽取可投标单位。抽取结果出来以后,不可投标单位3天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可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人民币400元/本;U盘资料(含项目标段资料、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资料)及纸质图纸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套,招标文件和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
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娄底市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的行政监督。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地 址:湖南省新化县梅苑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8-3239916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迎丰中路228号
联系人:刘辉艳
电 话:18073861123
传 真:0745-2268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