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今后,如果单位逾期未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又或者过期不缴纳违规罚款,法院将可强制执行。记者昨日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范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出台实施。
追缴多是历史遗留问题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透露,去年以来公积金中心就接到了不少职工的投诉和举报,反映单位未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该人士表示,需要进行公积金开户追缴的多数是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分为两方面在进行开户追缴工作。一方面是职工投诉举报的,查实后要求要开设账户为职工缴存公积金;另一方面是近两年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进行系统梳理,清理出一部分未开户企业名单。
强制执行前将罚款1万~5万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称,在发现企业未开设账户或未按规定缴存公积金后,广州公积金会先发出行政责任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开户,拒不开户的再出处罚通知书,处罚中还要询问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听证。一般处罚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处罚后仍拒不履行的,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可供执行的财产金额少于补缴金额的,公积金中心应该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