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香槟路安置区(A、B区)土石方及道路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1]4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CZX-LD-2013-016;
2.2项目名称:新化县香槟路安置区(A、B区)土石方及道路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化县上渡办事处;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其中A区投资约370万元;B区投资约710万元;市政道路工程投资约300万元)。
2.5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按实结算;
2.9招标范围:土石方开挖、平整、碾压、路面、路缘石、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0标段划分:A区为Ⅰ标段,B区为Ⅱ标段,香槟路(振兴北路-青峰路)道路工程为Ⅲ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境外企业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规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新化县境外企业根据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住建发[2013]4号文件)规定,必须具有有效的“入新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为土建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为防止项目负责人挂名不到位的现象,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土建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拟任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http://www.hunanjz.com)”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12年10月-2013年3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每一个投标申请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9号)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资格审查方式:采用湘建建[2013]19号规定的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Ⅰ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Ⅱ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Ⅲ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贰拾肆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新化县支行
帐 号:100736551180018888
联 系 人:邹联满
联系电话:15173891680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香槟路安置区(A、B区)土石方及道路工程XX标段”,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缴纳后,请持银行开户许可证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具收款收据。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收款收据凭证原件(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收款收据)、(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
上述资料验证需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提出的投标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6.2报名时间: 2013年 7 月 18 日至2013年 7 月 24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
6.3报名地点: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交验相关原件并签字;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不能亲临开标现场的任何特殊条件和特殊理由。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站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7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化县梅苑北路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073822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吴小姐
联系电话:0738-8212909 1390738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