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民意、了解民情,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娄底市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暨规范性文件审议听证会制度》的有关规定,县人民政府拟于近期举行《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留地安置政策的意见》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留地安置政策的意见》。 二、听证时间、地点:2012年4月11日,具体地点待听证代表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的组成: 听证代表由社会代表10人,邀请代表10人组成。 四、听证代表的产生: (一)社会代表由公众自愿报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意参与听证会者,请于2012年3月31日17:30分前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化县人民政府机关大楼311室报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将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听证会代表。 (二)邀请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协社工委、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局、县城建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梅镇、上渡办等单位负责人共10人组成,代表人员由各单位推荐,并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电话报县政府法制办。 五、未尽事宜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738-3238368 联系人:陈佑兴、刘长岭
新化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