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我是游飞,我本人,以及我们家属对湖南省就游济安死因调查一事的娄底“11.24”新闻发布会做出如下声明:
依据相关法律,由于事故调查组成员之组成在程序上违法,且该新闻发布会缺乏媒体监督,没有任何新闻发布会的性质,而专家组言行不一致出尔反尔严重伤害其权威性,家属对此次“11.24”新闻发布会做出的任何结论概不接受。
一:事故调查组成员之组成在程序上违法,不符合回避原则。
根据法律上的回避原则,案件当事方必须自动回避。一般而言,由上一级政府部门或者异地没有利益关系的部门来介入、主持调查,更能增加调查本身的独立性、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也更能有效还原和维护事件的真相,尽可能减少和消除社会各界的质疑和不满。
A我爸爸是在在6月8号下午进了新化县委大楼后出的事情,而且诸多证据指明新化县委县政府已经牵涉到了其中,成为被质疑的一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相关的调查就不能仅仅局限于二次尸检等技术层面阶段,而应适当升级,尽快进入到更高级别的调查。所以调查组的组成,必须抛开、超越新化县县政府这一级别,最好由湖南省省级领导来进行,最少也要由娄底市来进行。同时,调查组的组成人员最好也不能有新化籍的人员。而“据报道,2011年11月4日下午,娄底市市委书记林武赴新化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再次启动游济安死因的调查核实工作,明确由市、县相关部门组成“6.08游济安死亡”一事协调处置领导小组,对游济安死因进一步彻查、复核,迅速公布真相,回复网友质疑,化解死者亲属疑虑”既然新化有着直接嫌疑的县委领导人参与到了这个调查组中,那么这个调查组本身就已经破坏掉了程序上的回避原则。
而且,根据县委工作人员的说法,游济安当日要求相见的领导是县委书记吴建平,游济安是在没见到吴建平之后才出的事情。先不说当日游济安要见的人是吴建平还是胡忠威,现在游济安死得不明不白,按照县委工作人员的说法,游济安的出事跟这个吴建平有着莫大的关联。根据回避原则,案件当事方必须自动回避,也为吴建平书记本人的清白着想,我们家属曾经强烈要求吴书记对调查工作予以回避。但是这个调查组的主要领导之一居然就是直接这个嫌疑人吴建平!
在此之前,我们家属已经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表达了我们家属对程序合法的合理诉求,请求调查升级,请求新化县委回避,请求省委直接调查,但是官方对我们家属的合理诉求置若罔闻,一意孤行,实在是让人无法思议。
更加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通报会上说“游家镇派出所的监控视频,加上县委机关保安人员杨海丹等人的证词、县委办公楼一楼的监控视频、游家镇政府四名接待人员的证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证实6月9日凌晨2时49分许从游家镇政府大门出来的那个人就是游济安。”在这几个涉案的保安已经成为直接的抛尸嫌疑人的情况下,这几个保安不但没有进行必要的提审,为何镇政府工作人员事发后证词前后矛盾,为何对保安又会将活人扔进后备箱?即不符合人道也不符合人权?死者从下午3点到凌晨2点多,既然口口声声说是活人,为什么那么长时间,那么晚了不与死者家属联系反而将其所陈述的言辞不做任何质疑就拿到调查结论中间来充当证据,这已经明明白白的违反了刑侦质疑的法律常识了!
负责此案的“湖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组”居然做出这种违反法律常识的事情来!这种做法,不但无法消除家属及外界对此案的质疑,而且偏袒痕迹十分明显!专家组的这种做法,让家属及外界对“湖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组”的客观性与公正性不得不做出重大质疑!
法制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程序合法,既然他在程序上就已经违法,一个违法的调查组做出的结论,何来公平公正性?
因此,我们家属概不接受该非法调查组所做的任何结论,也不接受本身的客观性与公正性存在重大质疑的“湖南省公安厅法医专家组”做出的任何结论,对2011年11月24日娄底市这个所谓的新闻发布会做出的任何结论概不接受!
二:娄底“11.24”所谓新闻发布会既没有任何媒体质疑,也无法找到足够客观的媒体见证证据,没有任何客观性可言
既然是新闻发布会,那么作为发布方应该事先通知媒体,接受坚持客观立场的媒体的采访,解答其询问,化解外界质疑。而这个新闻发布会的主办方直到11月24日早上才通知家属将要召开新闻发布会,使得家属准备十分仓促。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主办方只是邀请了“新华社、湖南日报和娄底本地媒体记者参加了通报会”等党政系统的媒体(其中新华社为驻湖南机构,湖南日报为湖南省政府主办,红网为网络媒体),没有通知,邀请任何省外媒体参加此新闻发布会,当时也没有任何省外媒体参与新闻发布会,更没有进行任何媒体记者进行任何质疑。这三家媒体两家代表政府,一家为为本省网络媒体。试问,这种所谓的新闻发布会,媒体对其客观公正的监督作用有何凭据?
对于这三家媒体,本人对其本身作为舆论监督者的身份属性这一共性并不存疑,但是,游济安事件影响日大,事件真相之走向必然深关湖南省党政系统的形象,在此客观情况下,湖南省相关政府部门已经成为被质疑的对象。而此等官方媒体置身于本省政府管辖之下,跟本省政府有着直接的利益与利害关系,其所处之立场必然不能伤害被代表的政府的利益,故而这些媒体身处的客观环境,必然会在此事件中伤害其客观性与公正性。而且,在游济安事件被《南方都市报》《凤凰网》《新京报》等与此事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权威媒体进行大量报道的时候,对于此等新闻事件,上述媒体噤若寒蝉,冷淡处理,其所做所为已经与新闻媒体的性质属性相驳。既然在此事件中他们这些媒体的立场与行为态度已经十分可疑,在游济安事件中,让这些媒体来充当该事件的舆论监督者,这种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让这些媒体来见证此等新闻发布会,其新闻见证价值几何?这种只有三家官方性质的媒体参加的媒体发布会,有何公正性可言?
三:专家组言行不一致出尔反尔严重伤害其权威性
11月6日在进行第二次尸检的时候,调查组已经向媒体说明尸检结果要在一个月之后才公布,也就是要等到12月份才能有尸检结果,今天是11月24日,提前了整整十天左右,调查组忽然就说已经完成了尸检结果,如果死者系溺水身亡,那么其死亡时间、落水地点、溺水自杀还是溺水他杀也没有调查解释。并且在不通知相关媒体的情况下召开这种新闻发布会,这种出尔反尔的做法,必然使得调查组的诚信度大打折扣,其做出的调查结论的可信度也必然存疑。
倘若,该调查组要坚持其作为省级调查组的权威性,那么他们这种出尔反尔说法不算数的荒唐行径让人不得不怀疑其遭受了巨大的外界压力,不得已才牺牲自身的权威性去做出这种程序上就违法且知法犯法的结论。这种外界压力的存在破坏了调查组的权威性,使得家属对调查做出的结论无法接受。
倘若,调查组放弃自己作为省级调查组的权威性,对于自身言行不一致的行为心安理得的接受,想说多少天出调查结果就能多少天出调查结果,那么我们家属为什么要接受这种缺乏可信度的调查结论?
鉴于以上两难处境让省级调查组无法自处,权威性大打折扣,故我们家属对此专家调查组做出的结论概不接受。
游济安家属:
刘葡桃,游飞,游珍娟,游珍珠,游珍媛为以上声明负责
201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