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招标项目新化县人民法院法警训练中心、燎原法庭、档案库房、法院干警周转房建设项目,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2017﹞316号)文件批准建设 ,投资预算 1738.1749 万元,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为 新化县人民法院 。决定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选择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枫林街道办事处五里亭社区,工程包括桩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装饰工程,建筑面积6306.81㎡ 。
三、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内容包括 该项目招标全过程 。代理费用为人民币 4 万元,报价必须为人民币 4 万元,否则,报价书无效。抽取报价书务必显示代理机构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否则,不能参加抽取。
四、资格要求
1、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能够承担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已进入新化县公共资源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名录。( 住建 行业)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价。
4、 代理机构参加抽取活动的人员必须为各名录库中登记的经办人员。
5、其他:
五、投标时间、地点
1、请于2019年11月29日9点0分投标截止前在 新化县发改局第二办公区(梅苑派出所斜对面原物价局办公楼)602会议室 提交报价书,逾期不予受理。
2、参与抽取的人员必须由名录库登记的经办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投标报价书参加,否则,代理机构不能参加抽取。
六、抽取方式按娄政发〔2019〕8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抽取方式为: 一轮抽取法 。
七、因不可抗力、非项目单位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项目单位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项目单位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八、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 新化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上渡街道办事处白沙洲路
联系人: 夏君 联系电话: 13786881218
附件2:投标报价书.docx
新化县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