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9日对我局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集中巡察。2019年4月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在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上对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局党组对此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机关后勤保障工作高效优质发展。
(一)迅速部署,立整立改。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刘瑞球同志立即组织召开县委巡察整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结合我局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整改工作台账。局党组召开了县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严明纪律,务求实效。对照《反馈意见》,细化责任分工,确认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复杂问题,书记亲自挂帅,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长期坚持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效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抓好整改任务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
二、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县委巡察共反馈问题3 个方面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6条,整改完成率达到96%。共召开整改工作会议7次,其中党组召开3次专题会议,股室部门召开4次。出台了《党组意识形态实施方案》、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工作“签字背书”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公车督促检查方案、公务接待督促检查方案、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等6个文件,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一)、党的领导仍需加强,党组核心作用不够凸现。
一是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针对在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清理整改专项行动中执行力不够;节能工作主动性不够,后勤服务在水电维修不优的问题,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克服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提高执行力,对各单位车辆申请、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出台公务用车督促检查方案,对公车使用监管和公共机构节能情况进行每月固定督查一次,每月不定期督查3次.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节能法规,倡导低碳节能,绿色出行。启动节能数据核查工作,对节能工作重视不够的单位督促整改,出台了节能工作要点,下达年度节能工作指标任务,对各单位能耗统计实行一月一报。公务接待积极协助纪委监委、财政局开展公务接待监督,出台公务接待督促检查方案。创新管理机制,出台考核办法,对水电维修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计分奖惩制。
二是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全面;没有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问题。局党组出台《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中心组学习方案,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的干部理论学习,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不少于1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时,强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印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抓好贯彻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对“三重一大”事项严格实行登记制,建立登记台账。充分发扬民主,在重大事项决策时广泛征求股室长和干部职工的意见,集思广益,实行一把手未位发言制。
三是党组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没有充分体现。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到位;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缺乏担当精神,履职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出台了党组学习计划,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做好学习计划,由专人负责记录,做到学习次数不减,力度不减,记录不漏,归档可查。充分发挥“红红脸、出出汗”的精神,高标准完成每年的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担当意识,结合多种活动载体进行责任心教育,强化担当精神,对重大项目要在事前进行充分调研,事中及时反馈,事后善于总结提高。
(二)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选人用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针对对党建资料把关不严;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没有足额缴纳党费问题。局党组出台了党员培训计划和党建工作要点,按要求开好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了相关记录。及时补缴了2018年的15名党员党费1031元;对今后的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把关,严防非党人员参与。
二是会议记录不规范。针对此问题,局党组规范了会议记录,党组会议记录、支部会议记录一般由杨鸣同志专门记录,党员大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由黎争辉同志专门负责记录。
三是发文登记不规范。针对此问题,建立了专门的收发文登记本,严格发文程序,具体由黎争辉同志专门负责收发文管理。
四是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重感情、轻原则问题,存在混岗混编现象。针对此问题,局党组出台了全局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4月11日局党组召开人员岗位调整专题会议,根据新编发[2002]70号文件和新编发[2017]250号文件,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岗位调整,出台了定岗文件,纠正了混岗现象。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担当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仍有发生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没有压实。针对此问题,局党组出台了责任备书制,强化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的防控,主动与与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汇报、对接,对工程项目等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管理。
二是作风建设仍需加强。针对此问题,局党组加强了纪律作风建设,实行一星期一考评,同时局领导及分管领导刘瑞球、杨铀、屈茶香同志分别与曾群辉同志因病请假的情况进行了沟心谈话,本人表示在能坚持的情况下,坚持上下班,不能坚持按正常程序请假,本人近期基本做到了上下班。
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依然存在。针对预算把控不严,招待费存在超标准现象;违规列报车辆违章罚款600元;2017年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本应由各参改单位消除的车辆违章罚款7200元在我局报销等问题。局党组对2018年600元违章罚款进行收缴到位。对2017年各单位的违章罚款问题进行说明:2016年我县行政、参公事业单位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收缴的车辆统一进行处置,为确保车辆及时快速拍卖,国有资产不贬值,经公车改革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车辆违章罚款等费用由公车办统一处置。
(四)财经纪律落实不严格,廉洁风险点仍需盯牢
一是工程程序管理不规范。针对对施工资质的把关;工程项目的审核;验收把控不够到位;以及对承包应该开具建安发票而开出普通发票管理不到位问题。局党组要求施工方补齐施工资质证书,并将证书等合法资料及时归档,作为发票附件;新增专变按新政发[2017]11号文件规定5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进行财政评审,可以直接走政府采购程序,同时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文件规定,20万元以内的项目,业主单位报县采购办备案后自行组织竟争性谈判并直接支付;按照巡查办的要求,我局对小型维修项目(1万元以下)是没有进行竣工验收的,所以没有出具验收报告,但我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将未开具验收报告的项目补充完整,并在今后的维修中,无论维修项目大小,竣工后,一律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附发票后,对未开建安发票,我局在支付该工程款时,机关财务提出了这个问题,针对这个情况,我局专门委派3名同志咨询审计局,审计局领导当时回答,按税务局的文件财税[2016]36号规定及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和财政预算评审所给的税率(3.39%),该项目只能按合同时间内开具税票,所以没有开具建安发票。
二是财经纪律不严。针对国有资产收益应缴未缴税费;维修项目无台账;超出物业管理合同发放补贴;票据不规范;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局党组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对未收缴到位的房租已全部收缴到位,并到税务局缴付了相关税费,完善物品领取手续,建立进、出货记录台账。
对财务票据严格审核把关,并对花卉租赁合同按要求注明了摆放地点、数量及品种等具体事项按要求整改到位;阳克学在我局报销差旅费、车辆维修费、汽油卡充值系专项工作经费,只在我单位走账,今后我局将严格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后勤保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委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整改任务责任制,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在当前工作中的重要性,聚焦脱贫攻坚工作,推动后勤保障工作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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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报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