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 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2019年4月1日,县委巡察组向县文联党组反馈了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文联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自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后,文联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县文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席傅城杰同志任组长,副主席王芳任副组长,彭翼星,曾平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文联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问题的成因,重点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不找借口推诿回避。针对问题成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对整改问题进行细化量化,形成《新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三是力抓落实。文联每月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落实情况,逐个分析存在原因,深入查找问题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
二、移交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组履职尽责不充分,落实决策部署有偏差。
1、县文联主动作为不够,存在懈怠思想。
移交的问题:为宣传推介我县文化旅游资源,2006年创刊《文化旅游》杂志,由县文联承担组稿、编辑工作。但是文联现任班子面对编辑部杂志出刊遇到的部分情况,不去主动作为,导致《文化旅游》杂志编辑出刊工作没有正式人员接手负责。
整改情况:
提高对《文化旅游》杂志的重要性认识,主动作为,对《文化旅游》杂志编辑部进行改组,由文联主席傅城杰担任主编,负总责;副主席王芳任副主编,分管杂志编辑;彭翼星担任编辑部主任;曾平辉、罗敏辉为责任编辑,负责组稿、校对等工作。
目前新的编辑部完成了2019年第2期编辑出版,其中按照宣传部主要领导提出的增加“他山之石”栏目等具体指导意见对栏目进行了改进,反响不错。
2、文艺创作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移交的问题:2016年以来,县文联没有充分发挥文艺创作奖励专项资金的激励作用,部分文艺创作专项资金没有专款专用。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民主研究、集中决策。文联班子对《文化旅游》的编辑、出版作出经费安排及文艺创作奖励资金制定好预算方案,规范运行;特别是文艺创作奖励专项资金,做好项目规划,资金安排,进行“三审制”,各文艺家协会首先把好“第一关”,进行筛选,再报县文联、县委宣传部文艺组初审;最后由县委宣传部、财政局终审。
对于自2015年以来,用于其它用途使用的文艺创作奖励资金,也列单全部向纪检组、巡察组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具体如下:
2015年-2018年,文联自行申报18个项目,合计23.12万元。明细如下:
(1)实际用于已开展的10个文艺创作项目,合计资金75672元。(其中包括用于发放2015年、2016年优秀文艺项目16位专家评审费共计19200元,现已经全部追缴返回财政非税收入局。)
暂未实施的项目经费85000元。
两者共计用于文艺创作奖励项目资金160672元。
(2)另有70528元未用于项目,其用途是用于扶贫及创文工作。
说明:因为政府明文规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牵头单位,全年投入该村项目建设不能少于30000元,介于文联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不得不使用文艺创作奖励经费来开支。
(二)党的思想建设不充分,模范带头作用不强。
3、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不够。
移交的问题:县文联班子平常把更多的精力投在了业务工作上,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少,措施不够实。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制度;
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文联班子定期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原则上每季度1次;
三是做好对各文艺家协会的思想引领工作,已经在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县摄影家协会展开学习宣讲,并指导各协会自身利用各种机会开展学习。
4、理论学习模范带头作用不够。
移交的问题:县文联只有2名党员,不符合成立党支部的条件,在县委宣传部党支部参加组织活动。但是县文联对相关精神的学习满足于上级统一组织学习,没有组织本单位人员和各协会文艺工作者深入学、细致学。
整改情况:
文联班子即主席、副主席2人除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机关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活动外,也组织好了本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深入学、细致学,形成常态化。目前,已经向内部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专门的学习记录本,组织每月集中学习1次,由分管领导在季末检查一次。
(三)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5、落实主体责任的责任意识淡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
移交的问题:县文联自认为是小单位,没有多少腐败的土壤,腐败可能性不大,因此对“两个责任”抱有无所谓的态度,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处于空白状态。
整改情况:
班子提高认识,定期研究、部署、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根据县纪委要求,制定好各类方案、报表;二是规范谈话谈心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组(室)负责人之间开展好谈心活动。
6、监督责任未履职到位。
移交的问题:作风建设“松懒散”。2016年以来县文联一直采取手工考勤的形式,且考勤制度中对具体作息时间未作规定。班子成员中存在遵守考勤制度不严,有迟到早退现象。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个别干部请假手续不全。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建立电子考勤制度。新购置了1台电子指纹录入机,在系统中设置了具体作息时间,且要求上午、下午分两次实行打卡考勤。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设计了专门的《请假审批表》,如确有需要请假的,分别报分管领导、主管领导签署“同意”方可。
7、违规报销社保费用。
移交的问题:2016年4月,县文联支付2015年度印刷费用4420元,实际用于支付临聘人员罗敏辉的2015年度的社保费用,但在劳动合同中未作说明。
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罗敏辉与人社局尽快对接,查找原始档案,找出了当年缴纳社保金的凭据——银行入账单,且向宣传部派驻纪检组进行了详细说明(因对方未开具正式发票,不便报账,只好以打印费发票冲抵);
二是与罗敏辉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对单位所缴纳的社保、工伤费用有所明确,并报人社局备案;
三是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中央、省、市、县出台的党纪条规以及财经制度深入学、反复学,作到警钟长鸣,铲除违规报销费用的土壤。
(四)党组对各协会管理乏力,文艺惠民成果不突出。
8、协调和指导各协会开展工作缺乏有力抓手。
移交的问题:制度没有深入抓落实,县文联在2015年6月制定《关于加强文艺社团管理的办法》,2017年12月制定《关于加强规范新化县各文艺家协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草案),但是仍对各协会管理乏力,部分社团机制不健全、处于没有人管理的“半瘫痪”状态,管理制度成为一纸空文。
整改情况:
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加强规范各文艺家协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对团体会员的加入、会员管理上更加严格。对现有9个协会开展一次调研,未及时换届的责成其按时换届,尚在筹备成立阶段的,抓紧办好手续。
二是督促县民间文艺家协会办好了登记备案手续,建立了会员台账。
三是责令原新化摄影家协会停止活动,办理了核销手续,新成立“新化县摄影协会”,并在民政局办好了相关手续。
9、深入基层不够,文艺创作宣传作用不强。
移交的问题:一是组织自身和各协会深入基层不够。二是文艺创作平台宣传作用发挥不强。由县文联主办的《文化旅游》每年有专项经费支持,2016年印刷双月刊合计3000册全部由县文联发放,无法提供发放明细,没有及时监管发放去向。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和各协会深入基层,创作大众所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开展“送春联下乡”“照全家福”等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惠民活动。二是以《文化旅游》杂志等为阵地,用文艺的方式加强对新化文化旅游的宣传,打造好新化文化旅游名片;三是制定发放台账,及时加强对杂志发放的监管,凡发放有计划,主要发行渠道有签收。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目前,县文联巡察整改工作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文联党组将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以实际成效推动工作落实,为推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凝聚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8—3525098;电子邮箱xhwenlian@126.com 。
新化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