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力量,择优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县域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经部分用人单位申请,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旅游立县·五化融合”战略,着力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按照中央、省、市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标准,严守操作规程,坚决依法办事,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稳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指导监督。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其中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四、招聘岗位、职数、编制性质
见附件:1.《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编制性质、招聘条件一览表》。
五、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截止日期为7月1日(含7月1日),如:35周岁以下,则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则为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二代身份证年龄或档案年龄大的为准;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招聘公告发布时间
定于2019年8月28日前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日起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现场审查。
(二)报名时间:2019年9月6日至9月8日(共三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
(四)联系人:孙文军 0738—3221809
(五)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职位代码代表某个单位的某个岗位,相同岗位不同单位代码不同)。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限新化户籍的岗位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原籍为新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个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3张。考生须填写《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有正式工作单位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开考比例
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
有效报考人数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确需降低开考比例时,须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未设开考比例的岗位、有效报考人数达到开考比例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九、考试内容与时间
(一)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二)笔试时间:2019年9月13日。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11日-12日中午12点。
(四)准考证领取地点:县人社局人事考试指导中心(606室)。
(五)笔试内容:财务、农技、旅游管理、环境科学、计算机、法律(含公证员)、林业、畜牧畜医等岗位为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招商岗位、管理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
(六)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一律外聘(7-9人)。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公示后再行确定。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以备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使用。
十、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招聘单位各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都进入面试。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十一、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按各招聘单位各个岗位参考人员的总成绩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的,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优先;均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以年龄大的优先(以二代身份证或档案年龄为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不得进入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因素而出现缺额时,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三、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因素出现缺额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体检递补的方式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限递补一次。
十四、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拟聘人员有关资料报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审查备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限新化户籍的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一经聘用,对未在本单位工作未满首次聘用合同期限而要求流动的,按双方约定的内容进行赔偿或解聘处理。新聘人员试用期(见习期)为12个月,聘前有工作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均在新化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从体检合格后,通知其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603办公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日内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聘用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五)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须双面打印),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六)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查看公开招聘过程中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及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或通讯不畅通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内容,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九)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举报电话:0738—3211815(县纪委派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738-3221808(县人社局办公室)。
(十)本《方案》由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新化县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编制性质、招聘条件一览表》
2.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3.新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诚信承诺书.docx(点击下载)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