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规定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我县所有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安全风险研判,安全承诺公告已实时在厂区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承诺当日所有装置、罐区均安全运行,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如发现危化企业安全承诺公告内容与实际不符,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受理电话:13787383333,联系人:李吉平。
新化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