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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化县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增工程(桑梓镇)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县安居投    点击数:1429    更新时间:2019/7/26         

  1.招标条件

  2016年新化县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增工程(桑梓镇) 由 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新发改[2015]215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并已落实 。招标人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新化县乡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新增工程(桑梓镇);

  2.2建设地点:新化县桑梓镇;

  2.3建设规模:包括路面修复(1560m2)、路面铺沥青(1765m2)、增铺人行道(960m2)、土方工程(挖方暂估1320m3,回填方暂估1250m3等)、绿化工程(含54棵胸径18~20cm香樟树及马尼拉草85m2等)、亮化工程(含高压钠路灯48套及箱式变电站1座等)、污水排水管道(DN1200 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1400余米,DN1000 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1200余米,DN500 HDPE塑钢缠绕排水管50余米等)等工程。总投资约1098万元。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建设项目等相关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 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 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技术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 专业 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岗位人员3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中标后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且实行押证管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无在建工程,且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0 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的综合评估法Ⅰ和娄建发[2019]41号的规定,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 投标担保:

  5.1、形式:投标承诺(由招标人鉴定及保管);

  5.2、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 2019 年 7 月 26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潜在投标人须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保证金子账号。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如有问题请联系0738-6371193)。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4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6.5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6 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289141416@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9年 8 月 21 日 9:30,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 0738—3218216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新化县白沙洲西路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188906165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娄星北路与大汉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27389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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