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化县芦茅江加油站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用地位置:大汉西路
公示期限:7 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6日
规划设计条件:
用地面积(m²):2000
用地性质:加油站用地
绿地率(%):>10
建筑密度(%):<45
容积率:<0.8
备注:在大汉西路建成前,新建房屋临现有S225道路后退15米建设;建筑限高12米。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总用地面积(m²):2000
总建筑面积(m²):500.0(其中罩棚建筑面积210.0m²;站房建筑面积290.0m²)
建筑占地面积(m²):540.4
建筑密度(%):27.0
容积率:0.25
绿地率(%):10.1
说明:
1.此加油站为三级加油站,规划四个地埋油罐,其中三个20m³的汽油罐,一个50m³的柴油罐(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总容积),油罐总容积85m³。
2.加油站近期利用S225道进出,远期通过大汉西路出入,加油站内出入口与站外道路联接的具体设置由建设单位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出入口道路转弯半径不小于9.0米。
3.加油站内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造物、交通线、电力线等安全距离要根据现场周围实际情况不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修订)所规定的安全距离。
4.本加油站采用地下卧式油罐,油罐覆土深度不少于0.7m,在用地边界设不低于2.2米高的非燃烧实体围墙。
5.罩棚前面花坛内铺植草皮并适当种植高度不超过0.3m花卉等植物,花卉等植物由建设方自行选定,但不能种植油性植物,站内其它空地宜种植草皮。
6.本图尺寸以米计。
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公示方案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地址:新化县自然资源局(原新化县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电话:0738-3232569,邮箱:530283471@qq.com。
(规划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