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在资江新化段设置禁渔期的通告》(新政通〔2016〕12号)和《新化县人民政府关于资江干流新化段春季禁渔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的通告》(新政通〔2018〕5号),自2017年起我县每年4月1日到6月30日在资江干流新化段实行春季禁渔。禁渔期间,我局在资江新化河段现场查获正在作业的电鱼船16艘,电鱼者由于害怕被处罚当场逃逸,这些电鱼船都扣押在新化县大码头。
现对以上电鱼船现予以公告,请电鱼船所有人在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22日主动到新化县渔政管理站(上渡街道办白沙洲路126号,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0738-3568322)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来认领和接受调查处理的,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查封扣押的电鱼船图片.docx
新化县畜牧水产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