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5月20日,从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和湖南银监局已于日前联合发函,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明确,新增建设用地需纳入土地储备的,必须符合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其中报批新增建设用地作为储备土地不符合或超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储备计划的,不得申报。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应注销而未注销原土地登记手续、已设立土地他项权利未依法解除的,不得纳入储备。
据悉,省财政厅依据政府性债务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核准后,于每年年初向土地储备机构核发年度融资规模控制卡,明确本年度可融资规模,并将全省土地储备机构年度融资规模情况,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土地储备机构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除相关文件外,还应出示融资规模控制卡。
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胡治钢分析,这些措施出台后,能有效避免同片区内大量同质化的恶性竞争,让土地供给的计划和延续性有了很好的保证,对于湖南的发展能起到更好的作用。硬币的另一面是,更为严格的土地储备政策出台后,将有可能带来土地供应跟不上市场的发展步伐,如果调整不及时,有可能造成土地供不应求,土地价格可能会出现更大的溢价。麓谷置业副总经理黄星平则称,如果规定执行,关键是执行力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