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曾翼辉 曾伟业)“有了这把‘尺子’,专项治理工作干得好不好,一量就知道,这对我们既是一种激励,也是一种鞭策啊。”2月19日,新化县桑梓镇纪委书记刘永俭手拿刚刚领到的《新化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兴奋地说。
笔者了解到,新化县日前出台《新化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办法》,用刚性标准来衡量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据了解,该考核办法围绕组织保障、执纪问责、日常管理、加扣分项目等内容细化为组织机构、安排部署、案件查处、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等具体事项,年底根据考核得分对31个乡镇、街道、场、区进行排名,按照3:5:2的比例分为三类予以通报。其中,一类单位予以表扬;三类单位取消其单项评先评优资格;对排名倒数第一且分数低于75分的单位,县委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组织或纪律措施问责。
笔者注意到,该县这一考核办法具有三大亮点:一是确立以扶贫领域案件查处数和信访总量在全县占比的比例为考核指标,其中中央和省级重复上访件数按双倍计入,既注重案件的查处,又注重信访存量的化解、增量的遏制,使二者有机结合,一体推进;二是明确对恶意举报、诬告进行立案查处,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信访秩序;三是将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纳入重点考核范围,凸显了该县以这项工作为重要抓手,标本兼治,有效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鲜明特色。
“本考核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我们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严格把好考核关,并将考评分值按相应分值折算,分别计入绩效评估和脱贫攻坚分值。从而切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我县如期脱贫‘摘帽’。”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