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新闻网 近日,安福县枫田镇桐源村村民小刘向《民声热线》栏目反映,村民要在自家宅基地建房,必须先向当地镇政府上交一万元“建筑格式保证金”,否则就不让建房。此举引起众多村民的强烈不满,认为这属于乱收费行为。
农民想建房 先交万元“建筑格式保证金”
据小刘介绍,今年他想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于是写了一份建房申请书,拿到村委会盖章时,村主任却告知他得先向镇政府上交1万元“建筑格式保证金”,否则无法建房。小刘告诉记者,开始他不太相信,后来咨询过镇政府相关人员了解到,这是吉安市政府统一下发的文件规定的。他大伯今年正在建房,已经上交了这笔“保证金”。
“农民自建住房建什么风格都要受限,这太不合理了!”小李愤怒地表示,每家每户经济能力不一样,面积有大有小,政府如何能强制农民按照统一的标准来建呢?
小刘告诉记者,据了解,不仅仅是枫田镇存在收取“建筑格式保证金”的现象,整个安福县都是如此。对于小刘的说法,记者从一位瓜畲乡村民那里得到了证实。
吉安市政府统一下发文件要求村民建房要统一风格
针对此事,5月21日,记者采访了枫田镇土地管理所肖姓所长。“我们是根据吉安市政府下发的文件来做的,没有乱收费。”肖所长说,2012年,吉安市政府下发了一份文件,文件要求农村村民建房要按照统一的建筑风格,要彰显庐陵特色。所以村民建房前,需要与镇政府先签署一份协议,并上交1万元“建筑格式保证金”,村民按照规定建房后会返还这笔“保证金”。
肖所长向记者介绍,政府部门为村民提供了10种建筑风格的图纸,村民可选取其中的一种风格建房。“如果村民建房没有按照统一风格建设,1万元保证金是否不退还?”对于记者提出的质疑,肖所长没有正面回答。记者提出能否将他口中说的那份“文件”传真过来,却遭到了拒绝。
文件并未规定农民要交“保证金”
随后,记者在井冈山市政府网上查到了由中共吉安市委、吉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2012年9月12日),其中文件规定:新建农房建筑风格要彰显庐陵特色。乡镇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所为村民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并要求建筑设计方案应当从《庐陵文化特色民居图集》中选择。在选择户型时,要求每个自然村选择的建筑风格要基本一致,以免出现村落户型杂乱无序的现象。
同时,记者在文件中看到,将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纳入县(市、区)、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市、县(市、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管理机构每半年对辖区内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把村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绩效作为考核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重要依据。
记者发现,该文件只字未提“保证金”一事,而安福县一些乡镇强制收取“建筑格式保证金”的行为让人匪夷所思。
5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安福县政府,一汤姓主任表示,对于安福县各乡镇收取的“建筑风格保证金”一事,他也是第一次听说,无法给出明确答复。汤主任向记者坦言,吉安市政府2012年是下发了一份关于农民建房的文件,可能是各乡镇没有强制执法权,导致政策无法实施。为了便于管理,才会要求村民交“保证金”。汤主任建议记者向安福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
随后,记者致电安福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事不太清楚,国土部门不可能要求各乡镇政府部门向村民收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