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康瑛姿)近日,新化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县财政局、审计局、农开办等交叉检查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采取随机抽取干部职工进行谈话了解,查阅会议记录、财务账目和报销凭证等方式进行,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检查是否违规公款吃喝和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和支出差旅费用、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违规接受红包礼金和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情况。
通过全面检查,发现这些单位基本上都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各单位党员干部已经形成遵规守纪的行动自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人心并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