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投标单位质疑,现将已发布的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和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相应部分进行如下修正:
一、问“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和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3.5.3中规定:“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的具体工程量信息(路线长度、工程内容等)予以明确体现,否则业绩不予认定。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该文件可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在线办事页面的‘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动态栏中下载)。”招标文件在工程量清单中明确体现路面工程内容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按招标文件要求,工程内容含有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业绩为类似工程业绩。工程内容含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业绩不是类似工程业绩,是不是?
就此项答复如下: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问固化工程量清单有关问题”
1、招标文件中关于“暂估价”的规定:“1、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1546035元(其中临时工程中场地硬化和路基土石方挖方暂估金额共计640557元);2、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4430881元(其中临时工程中场地硬化和路基土石方挖方暂估金额共计174242元)”,既然是“暂估价”,就是不可竞争费用,就必须在清单中列明哪些子目是“暂估价”子目,同时明确金额(与规定的金额完全保持一致),对于固化工程量清单,不但需列明子目、金额外,还需将其锁定(如没有锁定可以编辑的话,那说明其非不可竞争费用)。但根据发布的固化工程量清单,暂估价子目、金额均未列出,当然更谈不上锁定(即使猜都猜不出来,完全无法对应规定的暂估价总额),其全部清单子目均为可竞争报价子目,“不可竞争费用”变为“可竞争报价”,那么在此情况下,在评标过程中因此原因造成的废标,其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是否将由贵方承担?请明示!!!
2、关于“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费”等4项不可竞争费用的投标报价
1)上述4项费用均为不可竞争费用,既然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招标,对这些子目,就应该在固化工程量清单中相应位置列出计算公式(或者列出一个固定金额)并予以锁定,但根据发布的固化工程量清单,其全部清单子目均为可竞争报价子目,“不可竞争费用”变为“可竞争报价”,那么在此情况下,就会出现上述“1”中的废标情况,因此在此请求明确其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是否将由贵方承担?
2)即使贵方不按照固化工程量清单最基本要求编制清单,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说明以上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其计算结果对比如下:
费用名称 |
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 改建工程 |
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 |
公示子目最高限价(元) |
按清单说明 计算数值 |
公示子目最高限价(元) |
按清单说明 计算数值 |
工程一切险 |
40319 |
42962.91 |
60910 |
64158.99 |
工伤保险 |
53759 |
57282.55 |
81213 |
85545.32 |
安全生产费 |
199845 |
216463.22 |
301891 |
323190.53 |
从上表可以看出,若在不进行优惠(或优惠率较低)的投标报价前提下,按工程量说明计算的上述这些子目的金额均大于规定的最高子目限价,那么在此情况下,如按工程量说明进行计算,其金额超过相应最高子目限价,是肯定废标无疑的!但倘若为了不超过子目最高限价报价,那必然不能按工程量清单说明规定的计算公示进行计算,但由于其是“不可竞争费”,如不按工程量清单说明规定的计算公示进行计算,就自然变为了“竞争性报价”,同样会废标?那么这样也是废标,那样也是废标,请问该责任是否由贵方承担?请明示!!!
(注:工程一切险的投保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3 ‰;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0万元,保险费率为1 %;工伤保险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不含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保险费率为 4 ‰。工程量清单第100章内列有上述保险费的支付细目,投标人根据上述保险费率计算出保险费,填入工程量清单。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工伤保险外,所投其他保险的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
环保施工费用及竣工资料费价款,该两项金额按湖南省交通厅颁发的相关工程量清单编制规则计。安全生产费用,该金额按本合同段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金额(按湖南省交通厅颁发的相关清单计价原则)的1.5%计,以总额在100章单列。)
3、本工程采取总价及清单子目合价限价双控,既然是这样,就应该对发布的单价(单价=子目合价/工程数量)的合理性、准确性予以负责,但按发布的所谓固化工程量清单,存在以下明显错误:
A、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
①209-1-a:M7.5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440.37元/m3,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片石价格为120元/m3,水泥(32.5级)价格为487元/T,按此材料价格正常套价其综合单价应至少在550元/M3左右。因此发布的单价明显违背市场规律,请予解释!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注: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该路没有路基开挖石方可以利用)!
②209-3-a:C......混凝土(挡土墙)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440.37元/m3,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碎石价格为210元/m3,水泥(32.5级)价格为487元/T,按此材料价格正常套价其综合单价应至少在800元/M3以上。因此发布的单价明显违背市场规律,请予解释!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注: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该路没有路基开挖石方可以利用)!
③304-3-a:180mm厚水泥稳定土基层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55.75元/m3,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碎石价格为210元/m3,水泥(32.5级)价格为487元/T,按此材料价格正常套价其综合单价应至少在80元/M2左右。因此发布的单价明显违背市场规律,请予解释!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注: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该路没有路基开挖石方可以利用)!
另:请明确项目特征确实是“水泥稳定土”而非水泥稳定碎石!
④306-3-a:200mm厚级配碎石基层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48.45元/m2,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碎石价格为210元/m3, 而“厚200mm级配碎石”定额消耗约0.29m3,计算其碎石材料价格即为:210*0.29=60.9元/m2,很明显,其综合单价连这起码的成本价都没有。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注:按发布的工程量清单,该路没有路基开挖石方可以利用)!
B、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
①209-1-a:M7.5浆砌片(块)石(挡土墙)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429.68元/m3,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片石价格为120元/m3,水泥(32.5级)价格为487元/T,按此材料价格正常套价其综合单价应至少在500元/M3以上。因此发布的单价明显违背市场规律,请予解释!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
②306-3-a:200mm厚级配碎石基层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48.23元/m2,但招标文件中已明确招标控制价系采用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中的相关材料价格,而且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采用调差合同,即按施工当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与2018年5期《娄底工程造价》信息价对比进行调查。经查询该期《娄底工程造价》,其碎石价格为210元/m3, 而“厚200mm级配碎石”定额消耗约0.29m3,计算其碎石材料价格即为:210*0.29=60.9元/m2,很明显,其综合单价连这起码的成本价都没有。若该单价是考虑路基开挖石方利用的因素,那么请在清单中予以明确说明并同时明确该子目不予调差!
③306-1-a:200mm厚级配碎石基层
经计算其综合单价为21.97元/m2,与“306-3-a”情况完全一致。
就此项答复如下:现将工程量清单重新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三、新化县桑梓镇大树社区至桑温公路改建工程和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2.4计划工期:242日历天。现修改为: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四、新化县水车镇建国村至鸭田公路改建工程,现将图纸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9年2月1日上午10时00分,延期至2019年2月15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2月14日17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新化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