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胡婧)12月13日,新化县洋溪镇纪委对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严禁违纪操办酒宴预防提醒谈话,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会上,镇纪委负责人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列举出操办酒宴三不准,一是不准假借酒宴来达到敛财的目的,控制参宴人数,邀请职务相关人员要慎重。二是不准张扬,不得扰乱公共次序,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大操大办酒宴。三是不准沾公,不得占用国家公共资源,不用公款、公车、公务操办酒宴。会议要求各党员干部要自觉令行禁止,纪检干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监管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