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用地位置:白沙洲西路与园艺路交叉口东北角
用地面积(m²):10000
公示期限:7 天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9日至2018年12月5日
规划设计条件:
总用地面积(m²):10000
用地性质:行政办公用地
建筑密度(%):<30
容积率:< 1.0
绿地率(%):>30
备注:临南面白沙洲西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10米,西面园艺路建筑退让道路红线5米,,建筑限高24米。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m²):10000
总建筑面积(m²):6143(其中:计容的地上用房4113 m²和门卫室30m²;非计容的地下车库2000m²)
建筑基底面积(m²):1579.08
容积率:0.41
建筑密度(%):15.8
绿地率(%):40.7
总车位(个):91(其中地上车位30个;地下车位61个)
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平面方案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地址:新化县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电话:0738-3232569,邮箱:530283471@qq.com。
(规划平面图)
作者:
来源: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