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272号、新发改[2018]84号、新发改投资[2018]363号、新发改投资[2018]384号、新住建复[2018]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新化县园艺路;
2.3建设规模: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该工程由1#栋和2#栋(含±0.00mm以下2层人防地下室工程)组成。其中1#栋为2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0.2m,由拟建治安、人口与出入境办证厅和拟建信访接侍厅构成,建筑面积为1185.2m2。2#栋为拟建业务用房呈工字型布局由1#栋主楼和2#栋裙楼及地下室构成,主楼为12层的框架剪力墙结构业务用房,建筑总高度为49.4m、一层架空、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裙房为2栋3层的框架结构(包括办案用房和刑侦用房);总建筑面积为22924.55m2,其中人防地下室2层、建筑面积为8971m2;主楼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为10568.74m2;裙房1(办案用房)建筑面积1693m2;裙房2(刑侦用房)建筑面积1693.81m2。本次招标金额约6400万元。
2.4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本项目的业务用房建设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的)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9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 11 月 2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和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的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 交纳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 11 月 2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156266727@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 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化县重庆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8754835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娄底市乐坪大道恒丰大酒店附属二楼6-9号房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673828399
作者:
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