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PPP项目二期监理项目(第二次) 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339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 实行国内公开 招标。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新化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PPP项目二期监理项目(第二次)
2.2建设地点:新化经济开发区向红工业园
2.3规模:本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新化县经济开发区向红工业园内,云岭路道路全厂2.5KM,路幅宽26米,其中车行道1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5米,特陶二期占地86013m²,建筑面积108664m²,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工业厂房、办公楼、宿舍、园区配套道路、亮化及绿化等工程。
2.4监理服务期要求:合同生效后从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保修期结束,本项目施工监理周期同施工合同周期,本项目监理无论完成施工期延长与否,监理费不增加。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监理内容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为有效),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4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6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7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最近6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8省外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1 月8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网址查询,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人民币:46000元整)。
5.2、交纳时间: 2018年12月3日17:00时00分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详见投标人须知3.4.1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11月8日始(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各潜在投标人质疑的方式:以word版格式匿名发送至工作电子邮箱156266727@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09时3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的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新化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3218216。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招标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富康路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786868698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娄底市恒丰大酒店附属二楼
电话:18673828399
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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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