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业务用房建设工程施工代理机构选择按照娄政发[2017]14号和娄发政法规[2018]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11月1日上午8:20在县政府办公楼803会议室举行了简易选择活动。县公管办对本次选择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现将选择的中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天,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与中选人签订代理合同。
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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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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