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燃气发展规划调整修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我局决定组织召开新化县燃气发展规划调整修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8年10月29日下午3点。
二、听证会地点:新化县住建局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四、听证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县常住户口(高级燃气工程师除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3、保证准时出席听证会,自愿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参会人员
1、与听证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员3名、瓶装燃气企业法人3名。
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3名。
3、与听证事项相关质监、安监、规划、公安、消防、交警、运管、燃气管理等行政职能部门各1名,乡镇、场、办工作人员3名,高级燃气工程师1名。
(三)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在2018年10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持本人身份证(申请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持单位介绍信)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说明听证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需出具人大代表证和政协委员证件。我局将按申请人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参会人员。
(四)听证人员一旦被确定,本人应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身份证准时到场,在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听证会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因会议室条件所限,本次听证不设旁听席位。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询,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每人发言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听证会代表需实事求是地表达意见和建议,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六)报名地点:新化县燃气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少杰
联系电话:13762294098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6日17:00前
(七)本公告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八)听证会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的时间为准。
特此公告。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xls(点击下载)
作者:县燃气办
来源: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