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洋溪镇稗冲村等五个精准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以湘财建一指[2018]13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新化县洋溪镇稗冲村等五个精准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2.2项目编号: HNTXXH-2018101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西河镇双河村等4个行政村,工程施工费230万元;
2.4计划工期:各标段180天(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1 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地的山塘、沟、渠、路(路面一般不得硬化)工程等。
项目 名称 |
标段名称 |
建设地点 |
合理定价(万元) |
评标办法 |
招标对象 |
新化县洋溪镇稗冲村等五个精准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4标段 |
新化县西河镇双河村等4个村精准扶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30 |
综合评分法 |
面向社会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6施工员、质量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7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8年4月-2018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及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
3.8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
3.9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自2017年10 月11 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12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陆仟 元整;
4.2交纳时间:2018年10 月31 日17 时00分止,以银行到账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10 月11 日起,自行在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各潜在投标人质疑提问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53852435@qq.com)。
6、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及地点: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年11 月1 日9时30 分,开标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的监管。电话:0738—3239916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397384675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5717383660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