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20批次,经检验,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畜禽肉及副产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产品4批次,蔬菜3批次,水果3批次,豆类2批次,生干坚果与籽类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娄底新化梅苑南路分店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检出值为2314.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武汉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已责令食品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彻查问题原因,全面整改,并对相关单位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查处情况按规定时限向社会公布。
附件:1.合格食品信息
2.不合格食品信息
新化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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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