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化县城区污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24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城区污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化县上渡街道办;
2.3项目概况:新化县城区污水综合整治(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本工程区域原合流管道保留作为雨水管,新建污水管道。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新建污水管道总长约为1990m,管径主要为DN800、DN1000、DN1200。
2.4工期要求:18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承包;
2.8招标范围:施工图所注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押证管理。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8年3月-2018年8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个人查询明细清单)】,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娄建发〔2016〕128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柒万陆仟元整;
5.2交纳时间:2018年10月22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即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609498417@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23日10:00,
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重庆路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75483558
招标代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上渡街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15502588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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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