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
新土登审告[2018]4号
邹东忠、邹东英申请登记父亲邹恒山(已故)位于上梅办事处华新社区面积为120.6平方米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见附图),土地用途为住宅。经审核,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登出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化县国土资源局权籍股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即视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提请新化县人民政府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特此公告
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