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新国土出告字[2018]30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梅苑工业园振兴北路东侧、资源路南侧 |
11660 |
仓储 用地 |
50年 |
容积率:<1.0 建筑密度:<48% 绿地率:<20% |
385 |
200 |
10万元及其整倍数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10月10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10月10日16时止,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科核实到账并盖章。申请人凭财务科盖章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于2018年10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时30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新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三)宗地按土地利用现状出让。宗地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新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2018001《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及电力管理部门的要求实施。
(五)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六)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按成交价的3%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有关本次拍卖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八)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政务服务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2018年9月10日
作者:
来源:新化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