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社发〔2018〕59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场、开区)人社站:
为贯彻落实《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娄人社函〔2018〕18号)以及《娄底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娄底市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娄人社发〔2016〕66号)有关要求,推进全县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评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认定范围
县级创业孵化基地每两年认定一次,本次评估认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本通知下发前已认定的县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评估认定名额
本次评估认定全县不超过3家县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已评定为孵化基地的不重复扶持。
三、资金扶持标准
对已认定且年度考评合格的县级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基地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经营场地租金减免以及基地管理运行费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
四、评估认定标准
申报2018年度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地运营时间2年以上;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并对孵化对象予以优惠;建设面积达1500平方米以上;
(三)提供相应的创业服务,内容包括:
1、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2、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
3、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法律援助、人才招聘等;
4、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孵化对象落实政府鼓励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和其他扶持措施;
5、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及其他技能培训。
(四)入驻基地的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近2年均不少于20个;吸纳就业人员近2年均不少于80人;
(五)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严格的入驻和退出机制,近2年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入孵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90%;
(六)《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附件1)乡镇考核评分不低于90分。
五、评估认定及复核程序
(一)乡镇初选。各乡镇(街道、林场、开发区)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进行自评。在基地自评的基础上,各地按“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复核并择优推荐上报。
(二)上报资料。2018年10月15日前,各地将所推荐的基地名单以及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至县人社局就业股708室。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附件2);
2、基地运行情况报告。包括基地建设、创业服务及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实体经营及退出等情况(2000字以内);
3、企业或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新化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附件3);
5、《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以及每项考核项目对应的佐证材料;
6、《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附件4)。
(三)县局评估。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专家评审小组,通过资料评审、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报基地进行评估认定。
(四)网上公示。对拟入选的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财政局联合行文公布。
(五)定期复核。建立县级创业孵化基地退出机制。每年对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复核,由基地按照复核程序进行申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专家参照认定基地的评审办法对基地进行复核。复核不达标的取消“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联 系 人:晏兰兰、曾科
联系电话:0738-3221822 18907388236
邮 箱:1807542658@qq.com
附件:
1、《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
2、《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3、《新化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4、《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
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考评计分表
基地名称(盖章): 考核单位(盖章):
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基地 自评分 |
县局考核评分 |
基本条件 (28分) |
1 |
基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有指定负责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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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地运营时间2年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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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筑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以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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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且孵化面积占基地总面积2/3以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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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提供基本生产经营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道路、供电、供水、消防、网络等配套设施齐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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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会议室、洽谈室、产品展示厅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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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入驻基地的企业、创业团队或创业项目近2年均不少于20个。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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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地吸纳就业人员近2年均不少于80人。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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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基地 自评分 |
县局考核评分 |
基地管理 (22分) |
9 |
具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工作制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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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具有为创业者提供服务的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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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入驻实体有较好的成长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优势,产业特色鲜明。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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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与入驻实体签订协议,建立入驻实体进驻及退出动态机制。对在孵实体有一定的激励机制,支持入驻实体创业成功后迁出,实现滚动孵化。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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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尚未进行工商登记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并有专家评估的《评估计划书》。已注册的企业属小微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在孵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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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动态跟踪掌握入驻创业实体经营管理、创业带动就业等基本情况。基本档案资料(文件、报表、数据等)齐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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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按时上报报表和基地运营情况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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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31分) |
16 |
协助孵化对象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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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提供创业项目的开发、对接和展示服务。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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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提供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事务代理、法律援助、人才招聘等创业服务。组织专家开展问诊等活动,帮助创业者解决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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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孵实体享受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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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入驻实体给予适当租金减免、创业服务、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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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及创业者交流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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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创新创业工作宣传到位,创业者对扶持政策措施知晓度高,基地创业氛围浓厚。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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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基地 自评分 |
县局考核评分 |
孵化效果 (19分) |
23 |
入孵实体对基地服务满意度达95%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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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入孵创业实体孵化成功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6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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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入孵实体到期出园率近2年总体不低于9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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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孵化出一定数量科技含量高、市场发展潜力大、创新创意能力强的实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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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在孵实体利税状况较好,具有一定的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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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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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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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申请表
□初次申请 □申请复核
申请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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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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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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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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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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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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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孵化场所面积 |
平方米 |
基地资产性质 |
国有□ 集体□ 私有□ 混合□ |
基地资产总值 |
万元 |
基地机构性质 |
事业□ 企业□ 非企业法人 □ |
基地运营方式 |
自营□ 委托□ 合作□ |
基地运营机构 |
(填具体单位) |
申请单位承诺 |
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承诺的不诚信行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有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人社站初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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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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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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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新化县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名册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实体名称 |
行业类型 |
成立或注册时间 |
经营范围 |
从业人数 |
入驻基地时间 |
迁出基地时间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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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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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填报表: 联系电话:
附件4
新化县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综合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人、个、万元
基地 管理 人员数 |
在孵实体吸纳就业人员数 |
|
基地在孵实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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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实体营业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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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实体上缴利税 |
在孵实体当年新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数 |
当年孵化成功率(%) |
当年到期出园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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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获得投融资的在孵实体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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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孵实体当年获得投融资总额 |
在孵实体当年享受租金减免、社保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补贴资金 |
当年新吸纳就业人数 |
大学生创办实体数 |
当年新入驻实体数 |
在孵实体利润总额 |
当年到期实体个数 |
当年出园实体个数 |
获得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的实体数 |
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实体数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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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由申请基地填报。
2、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数,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图、新植物品种等。
3、当年孵化成功率=当年出园仍在正常经营实体数/当年应出园实体数。
4、当年到期出国率=当年到期已出园实体数/当年到期应出园实体数。
作者:
来源: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