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辉映江岸二期工程
公示类别:批前公示
用地位置:重庆路南侧
公示期限:7 天
公示时间: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11日
规划设计条件
总用地面积(m²):5336
建筑密度(%):≤30
容积率:≤5.5
绿地率(%):≥3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用地面积(m²):5336
建筑占地面积(m²):1440.06
总建筑面积(m²):33927.77
计容建筑面积(m²):29269.24(住宅建筑面积26554.84m²,商业建筑面积2493.72m²,消防控制室23.33m²,物管用房197.35m²)
不计容建筑面积(m²):4658.53(车库3915.88m²,设备用房742.65m²)
容积率:5.49
建筑密度(%):26.99
绿地率(%):35.1
住宅总户数(套):221
地下停车位(个):114(1个/300m²)
备注: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合同(商业面积由800m²调整至2493.72m²、住宅建筑面积由28300m²调整至26554.84m²,其余各项条件均不变)和湘(2018)新化县不动产权第0003898号对项目予以批前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本平面方案有任何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局反馈。反馈地址:新化县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电话:0738-3232569,邮箱:530283471@qq.com。
(规划总平面图)
作者:
来源:新化县城乡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