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新闻网新化讯(通讯员 刘革群 陈楚云)2013年,中共中央第十个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关注“三农”问题,继续加大对“三农”工作的财政投入,新化做为国家级贫困农业大县,国家在水利建设资金方面投入予以倾斜,2011—2012年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及人畜饮水工程等4个专项投入资金达1.49亿元。为全面了解该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及效益发挥情况,根据县政府安排,3月,新化县审计局派出财务和投资两个审计组,采取“边审边改边督促边落实”的方式,对全县水利建设资金进行为期半年的审计。
水利建设项目实行法人项目部制,适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资金使用较规范,基本运行良好,水利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但审计中发现了计划外执行项目、乡镇挤占专项资金、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等问题。
经过审计反馈,新化县水利局迅速采取措施,暂停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组,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有效防止贪污、挪用、截留水利建设资金等行为,纠正违规使用水利专项资金,确保水利建设项目进度、质量和效益。此次专项资金实施财务与投资审计并重,有效弥补了财务审计的“短板”,延伸了审计视线,取得了良好效果。(编辑/刘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