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记者在娄底市计生协五届二次会议上了解到,新化县自2007年实施“幸福工程· 救助贫困母亲”项目,5年来累计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创建幸福工程项目31个,帮扶计生贫困母亲168户、700余人,让受助家庭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娄底新闻网讯(记者 袁雅琴)近日,记者在娄底市计生协五届二次会议上了解到,新化县自2007年实施“幸福工程· 救助贫困母亲”项目,5年来累计投入幸福工程项目资金120万元,创建幸福工程项目31个,帮扶计生贫困母亲168户、700余人,让受助家庭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
在新化县圳上镇圳上村,新化县计生协就为10户二女户贫困母亲每人投资5000元,入股该村的煤矸石砖厂,协调她们到厂里做事,每月工资1200元,年终还参与分红。两年的时间,所帮扶的10户贫困母亲全部脱贫。
为了发挥好资金和项目的示范作用,新化县在选准项目和人员上严格把关,设置了项目准入门槛,要求所有幸福工程项目及救助对象必须符合“五条件”,做到“四过关”。“五条件”指的是救助对象必须是自觉实现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救助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水平;本人和家庭有强烈的脱贫致富愿望并具有劳动脱贫能力;有可行的发展生产项目;遵纪守法、能够诚信还贷。“四过关”指的是过村级群众公示关;过乡镇审核筛选关;过县项目办现场考察关;过县项目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认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