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7日下午,尚程佳苑业主刘某在其微信群及朋友圈上传了三段关于“尚程佳苑项目为豆腐渣工程”的言论短视频,视频发出后,迅速在各微信群及朋友圈蔓延扩散,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我局在得知这一网络舆情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我局质安监站牵头,会同县建筑勘察设计院,与上渡街道办事处、城建投团购房业主代表(含刘某)于8月8日上午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尚程佳苑项目基本情况
尚程佳苑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地址位于上渡街道办事处学府北路东侧,占地面积26742.4m2,建筑面积56523.5m2,已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调查核实情况
2018年8月8日上午8点,我局质安监站站长邹建玲同志、党支部书记伍焕勋同志、县建筑勘察设计院副院长傅光同志、王鹏飞同志等人组织上渡街道办事处、城建投团购房业主代表前往尚程佳苑项目实地核查视频反映的情况,现场核查施工蓝图及阳台装饰构造柱相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就业主刘某在视频中所提及的“柱子只有四根钢筋,只有沙子无混凝土”的问题,经查,视频中反应的柱子为阳台装饰柱,在设计图中,属构造柱,非结构受力柱,不承担竖向受力,按建筑设计及规范要求,该构造柱在施工时不应与上层阳台挑梁端相连,因此该项目采用河沙进行分离,待主体完工、清除砂垫层后,再按技术规范要求用细石混凝土进行二次浇筑,由于业主刘某误以为偷工减料系豆腐渣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经现场查核设计图纸及讲解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刘某已对自己在不了解事情本质的情况下所发的视频造成的误解进行了道歉。同时,我局在施工现场的调查中发现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规范、部位留设不标准、填充物用沙子而未用泡沫板等问题,虽然对房屋结构安全没有影响,但是问题的出现,说明施工单位未严格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三、处理结果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立即责令尚程佳苑项目所有栋号停工检查整改,并要求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规范整改落实。此外,我局将以此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并结合《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及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对全县建筑施工领域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全县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