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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洋溪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4149    更新时间:2013/5/20         

新化新闻网:

1.招标条件
新化县洋溪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已由 新发改[2012]9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中央专项资金、部分政府财政配套资金、部分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省新化县洋溪镇,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TJ2013-101
2.2项目名称:新化县洋溪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
2.3建设地点:新化县洋溪镇石燕村;
2.4建设规模:修建大门,值班室,配电房,加药房,取水泵房,清水池,反应沉淀池和无阀滤池,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总投资约470万元;
2.5工期要求: 150天(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招标范围:土建部分、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即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中标后实行压证管理。
3.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2年7月-2012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
3.9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洋溪镇财政所专用账户,并开取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新化县洋溪镇财政所
开 户 行:新化县农业银行洋溪分理处
帐    号:621801040000630
联 系 人:刘建新
联系电话:15873821668
5.3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新化县洋溪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如果未注明是“新化县洋溪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报名
6.1报名验证: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7)投标保证金和押金的收款收据、(8)入湘施工登记证及项目部成员无在建项目证明(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原件、(9)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0)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1)、拟任专职安全员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2)拟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岗位资格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2012年4月1日以来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的告知函原件、(14)项目部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含缴费凭证、花名册)原件﹑(15)诚信协议书(格式附后)。留复印件二套(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报名时间: 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止。
6.3报名地点:新化县清水塘路康城豪苑二楼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新化县政府网 上发布。
9.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4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9.2必须具备独立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工农矛盾引发的开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洋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化县洋溪镇
联 系 人:杨主席
电    话:135084411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化县清水塘路康城豪苑二楼
联 系 人:胡先生  曾先生
联系电话:15973881636  13367383666
诚信协议书
 招标人:新化县洋溪镇人民政府
投标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保证湖南省新化县洋溪镇自来水厂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招标人和投标人特签署本诚信协议书,就有关事项协议承诺如下:
1、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招标活动,廉洁自律,不接受不索要任何投标人或与之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不向任何人采用打招呼或明示暗示等非法手段操纵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接受任何外来影响包括领导干部等明示或暗示的招呼;不向招标代理公司施加任何违法的影响和压力;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投标人。
2、投标人保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活动,廉洁自律,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上级主管部门、监督部门等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赠送、邀请和资助任何礼品、财物、宴请、娱乐活动、观光旅游活动等;投标人保证不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违规出借资质;保证不相互串标、围标;保证不弄虚作假;保证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保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之前没有任何在建项目。
3、若招标人(含招标代理人)或投标人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湖南省水利厅有关招投标规定进行处罚。
招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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