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单建式平战结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湘防办发[2015]37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24号)指示精神,结合新化县城区实际情况,经新化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化县天华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商,现将该项目具体情况及报名条件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新化县天华路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位于新化县天华路,南起新化火车站天华广场前坪,北至天华中路的城南路口地下空间,拟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约 23000 平方米,总投资约人民币4亿元。工程性质为国防工程、军民融合工程、社会公益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根据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原则,由投资商投资建设,自行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二)项目建设内容:
1、单建式平战结合地下人防工程:建筑面积约 23000 平方米,设二等人员掩蔽部、战备物资储备库及人防电站。防护类别为甲类,防护等级核6级常6级,人员掩蔽部防化等级为丙级,物资库防化等级为丁级。
2、道路提质改造:对项目建设范围内路面改造,人行道重新设计铺装,道路两侧绿化改造。
3、综合管沟建设:按照市政要求建设好项目范围内的地下综合管沟,为给排水、强弱电、通信、燃气管道等升级改造提供物理条件。
(三)项目优惠条件
1、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内享有国家和湖南省关于平战结合人防工程的优惠政策
2、可参照其它地区相类似工程的优惠政策,结合乙方实际情况,享受政府招商引资同类性质项目的优惠政策。
二、报名条件及报名需提供资料:
(一)报名资格及资格证明:
1、报名资格:
(1)具备符合人防工程建设要求的独立法人。
(2)近3至5年内,完成3个以上单建式平战结合人防工程项目成功案例且无不良记录,有管理经营5万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经历的直属管理公司。
(3)中标方需与县政府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书及项目建设责任书,并在新化县注册成立相应公司(企业)。
(4)省级人防协会会员单位。
2、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近三至五年的相关业绩说明材料,有项目所在县的上级人防部门提供的证明凭据。
(二)资金证明:
报名时提供自有资金不低于壹亿元的银行资金证明。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投资人需到场报名并携带相关资料于2018年7月27日至8月3日,每日9:00—11:00, 15:00—17:00到新化县商务粮食局报名(不接收信函、邮件及电话报名)。
四、确定方式
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投资人,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在三家(含)以上时,根据报名人对本项目投资回报条件和报名人的综合实力确定投资人,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如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则直接与其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与其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化县商务粮食局
联系人:谢秋生 联系电话:6733103 1587384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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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商务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