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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单位招标项目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3859    更新时间:2012/9/3         

新化新闻网:

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化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新化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新化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单位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湘娄建招字HHCT-LD-12002

二、招标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及技术深度要求按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技术方案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实施,需承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的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新化县辖区内面积3637.03KM²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为上梅镇、游家镇、槎溪镇、洋溪镇、奉家镇、科头乡、琅塘镇、炉观镇、孟公镇、石冲口镇、水车镇、维山乡、文田镇、西河镇、天门乡、金凤乡等范围内的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第二标段为上渡办事处、曹家镇、桑梓镇、吉庆镇、白溪镇、荣华乡、田坪镇、温塘镇、油溪乡、圳上镇、坐石乡等范围内的全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3测绘成果版权及使用:本次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娄底市新化县国土资源局。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

2.3服务内容:按照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完成娄底市新化县辖区面积3637.03KM²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主要包括宣传发动、召集村组指界人员、权属纠纷调处、外业核实、内业建库、制作权属资料、宗地图、成果验收、核发证书等工作。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必须确权到具有所有权的最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小组)并建立数据库。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独立法人单位授权给分公司(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单位),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投标人唯一方案报价。

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1.2投标人须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1.5参加本次投标申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且须出具其本单位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及具有类似测绘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1.6须取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湖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资格;

1.7从事过湖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地籍更新)调查项目的;

1.8投标人是2012年度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公示的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技术承担单位,且具有承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报名证件及资料:

2.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证明(原件),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2.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3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的测绘资质须经湖南省测绘行业管理部门和新化县测绘行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2.4投标人需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提供有效证书(副本原件);

2.5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同时须提供在本工程招标活动前24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2.6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和高级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在本工程招标活动前24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2.7湖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资格证书;

2.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的资料、证件、证明应当真实、完整,如出现不全或不真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2年8月31日至2012年9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怀化市迎丰中路228号,建筑设计院四楼。节假日不休,逾期不予办理),并提交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交于招标代理机构备查)。

七、本项目经资格预审合格后的投标人,须凭借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收据及缴纳信誉保证金的证明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领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为有效扼制串标、围标和挂靠现象的发生,本项目采取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圆整(¥150000.00元),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圆(¥ 150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前汇至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管理专户(以到账单为准),并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好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标时验证原件,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开户名称: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银行太平桥支行  

银  行  账  号:605 457 359 129

八、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政府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新化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市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程先生

联系电话:0745-2268357

传   真:0745-226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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