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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
作者:管理员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3973    更新时间:2012/8/11         

新化新闻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201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 ;

2.2 建设地点: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校内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253平方米,投资约105万元 ;

2.4 工期要求:14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进行保修 ;

2.7 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并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安全员一名,材料员一名,施工员一名,质量员一名)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8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1年7月——12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3.9 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的证明;

3.11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

3.12、根据娄建发[2011]11号文件规定,本工程要求法人代表亲临开标现场并当面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13、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自行处理工农矛盾的能力;注:(投标人应具有处理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工农矛盾的能力,如因工农矛盾引发的开工工期延误将由中标人负责,1、取消中标人资格。2、赔偿招标方损失,没收履约保证金。)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两项资金合计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2投标申请人须在报名时间内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两项资金的合计金额一次性从投标申请人的基本账户提交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管理专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并注明为“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如未注明项目名称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严禁使用现金方式缴纳;

收款单位: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分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2142408

联系人:邹联滿      电话:15173891680

5.3以上款项均以银行到帐为准,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保证金、押金到帐后,须持银行进账单及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5.4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押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公告而予以拒绝 

6、报名方式及要求:

6.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0日(接受报名时间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新化县梅苑开发区世纪大楼2号楼或与招标代理人联系,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报名方式: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副本原件;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安全员证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有效原件、新化县建设工程投标管理办开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办理报名手续(注册建造师和安全员C证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本项目不设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交验2011年7月——12月份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不能提交以上全部证件、资料原件的投标申请人,招标方不受理其报名。以上证件、资料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单位红色印章的复印件二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1年8月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化县圳上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方夏明     联系电话:13677410046 

招标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罗   雄     联系电话:0738-32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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