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已由湘农综[2012] 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省财政资金及群众自筹,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单位: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1.2项目名称: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1.3项目编号: HNZY-LD-SG-19 1.4建设地点:新化县荣华乡、桑梓镇 1.5工程内容:渠系工程、水源工程、机耕路和河坝工程建设等。 1.6投资资金:工程实施资金约1365万元(具体见合理定价清单)。 1.7质量目标:质量合格及以上 1.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类标、十个标段进行发包,各标段概况见下表:公告
项目名称 |
标段类型 |
标段名称 |
综合价(元) |
建设地点 |
计划
工期 |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2012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
一类标 |
一标段 |
1853586 |
荣华 |
135天(日历天) |
二标段 |
1801056 |
桑梓 |
三标段 |
1628029 |
桑梓 |
二类标 |
四标段 |
1332537 |
桑梓 |
五标段 |
1321989 |
桑梓 |
六标段 |
1207266 |
荣华 |
七标段 |
1186596 |
桑梓 |
八标段 |
1153756 |
桑梓 |
九标段 |
1086742 |
桑梓 |
十标段 |
1074375 |
荣华 |
详细见合理定价清单。
1.9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自2009年7月1日以来有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专职安全员应具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自2009年7月1日以来有一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经验。拟任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5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现场施工负责人(以报名时提交的合同复印件上业主单位签字确认的现场施工负责人为准),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2.6业绩要求:法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近36个月内参加类似工程建设的业绩,且没有进入施工企业“黑名单”。(类似工程指在新化县内通过公开招投标获得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部门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小流域治理项目工程、堤防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和国土部门的国土整理工程,且工程造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已竣工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程)。投标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如在2011年7月1日以来在类似工程项目招标中中标且竣工结算的,必须提供该项目标段工程作为类似工程参与质量评定评分,如果没有,则可以用2009年7月1日到2011年6月30日期间中标且竣工结算的工程作为类似工程参与质量评定评分。
2.7省外企业凭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并按相关规定参加投标。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取“财政评审合理定价、质量评定评分入围、随机抽取综合评审”,具体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保证金等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为:壹拾万元人民币,两项共计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采用转帐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4. 报名方式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 7月 23日~ 7月 27 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双休日休息,为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
(1)单位介绍信(须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时间在有效期内,不允许涂改);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本人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8)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五大员的资格证;
(10)投标人和授权委托人从2009年7月1日以来签订了合同并已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原始施工合同或合同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封面上必须由原招标方写明现场施工负责人并注明身份证号码、注明工程竣工结算时间并加盖原招标方即业主单位的公章)、与上述合同相符的工程量清单,并注明单项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地点(XX乡镇XX村XX地名),并加盖原业主单位公章。合同与工程量清单由业主和监督小组人员到招标单位复核,一旦被查证核实为虚假资料,则取消其本次投标资格,并连续三年不接受其参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标。
(11)所有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须带本人近期3寸彩照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提取指纹备案,方可报名。
(12)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湘备案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至新化县鸿宇大酒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不分标段,但是每一投标人只能获取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上述资料另备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招标代理公司。
5.2招标文件每套60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1日上午9: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新化县鸿宇大酒店;
随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时间为:2012年8月14日下午15:30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随机抽签地点为:新化县鸿宇大酒店。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相关事项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化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 新化县财政局机关大楼
联 系 人: 罗先生
电 话: 0738-323811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658号湘林家园二期2栋
联系人 /电话:欧阳先生0731-85328332 罗女士 18874769425
传 真: 0731-85328339
邮 箱: zhengyuan1301@qq.com
2012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