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公安局洋溪派出所综合楼 代理机构选择按照娄政发[2017]14号和娄发政法规[2018]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6月7日9时在县政府办公大楼803会议室举行了简易选择活动。县公管办、行业监管部门和县纪委驻项目单位纪检组对本次选择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指导。现将选择的中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华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天,若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与中选人签订代理合同。
新化县公安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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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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