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新化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和考察,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选调人员并公示如下:
李 佳 陈 黎 彭开琴 李 敏 曾健秀 方俊良 邹辉辉 李科文 彭方水 李 嘉 曹任能 彭曾文 肖先苏 伍建平 贺 成 唐文杰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自2018年5 月22日至5 月28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新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738-3238685。
中共新化县纪委
新化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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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