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沙市住建委、长沙市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对长沙市住建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实行联合惩戒的实施方案》。
据了解,对长沙市住建行业的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实施联合惩戒旨在规范长沙市住建行业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行为,健全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机制,建立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
实施方案所称联合惩戒对象是指被“信用长沙”网站公布的住建行业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包括相关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从业单位涵盖建设(含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等等;从业人员涵盖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注册执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等。
联合惩戒期暂定为1年,并由认定部门视整改情况延长或缩短联合惩戒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惩戒期限内再次发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期在前一次惩戒期结束后顺延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