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前明在听取首轮巡察工作汇报会上讲话
新化新闻网讯(记者 黎明明 实习记者 赵雨涵 通讯员 张扬 姜春晖)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今年8月至10月,新化县开展了十二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县委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城建投4家单位开展巡察,通过两个余月的努力,全面完成了第一轮巡察任务。11月1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了第一轮巡察工作汇报,并对第一轮巡察成果进行研究确认。11月9日,县委书记朱前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县委第一轮巡察成果的汇报。11月22日至28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4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被巡察单位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发言。
第一巡察组巡察县住建局情况反馈会议现场
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住建局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是:党组班子凝聚力和执行力不够强,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正常,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选人用人不够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不到位,存在干部作风要求不严,考勤管理不规范,违规收取加班费等问题。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二级单位改制过程中资产处置粗放,城区建房先建后批现象严重,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不到位,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结算不规范。
巡察组提出八点意见:一要强化党的领导,发挥好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二要加强党的建设,严防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三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四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五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建立健全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六要要加大对廉洁风险点的治理;七要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八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执法。
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扶贫办情况反馈会议现场
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扶贫办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是:党组政治意识比较淡薄,定力不强,对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不力。党建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监督缺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不力,存在廉洁风险,对部分扶贫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存在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和变相套取的现象;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租车管理比较混乱。
巡察组提出六点意见: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真抓实干,加大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清理整顿和自查自纠,推动我县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三是全面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四是要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监管;五是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力度,加强对单位廉政风险的从严管控;六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度选人用人。
第三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情况反馈会议现场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是:党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不敢直面矛盾,敢抓敢管的力度不够;部分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不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紧,党员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没有严格执行轮岗和亲属回避的原则。部分重点民生领域工作不扎实,导致个别优抚、低保对象死亡后仍领取补助待遇的现象;部分干部职工履职不尽责,档案、物资管理混乱。单位财经制度执行不规范,对二级机构财务管理缺乏监督与指导,部分项目建设长期没有结算报告。
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增强政治觉悟,强化党的领导,敢于直面矛盾,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二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格执行“六项纪律”,加强对单位廉洁风险点的管控,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
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城建投情况反馈会议现场
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城建投反馈巡察情况
主要问题是:党组“四个意识”不强,执行县委决策不够坚定,部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展缓慢。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建基础工作不实,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超编现象比较严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纪检监察没有聚集主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力,违规或重复发放津贴补助。部分重点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存在廉洁风险。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部分结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防范决策风险;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杜绝“好人主义”。二是加强党的建设,提升党建水平。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切实提高组织生活质量,不断夯实党建基础。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严控机构和人员编制。三是抓实“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和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强化对单位廉洁风险点的管理监督,防控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