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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新化房产…    文章来源:新化房产网    点击数:1583    更新时间:2017/1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化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已由新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2016)33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化经济开发区特种陶瓷及新材料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新化经济开发区向红工业园

2.3规模:本项目拟建场地位于新化县勤三村经济开发区向红工业园内,西侧紧临新白公路(X053),南侧紧临映红路,项目由8栋厂房、6栋辅助及办公用房、1栋设备设备用房及门卫组成,其中1#,2#,3#栋分别为食堂、办公楼及研发中心,4#~6#栋均为宿舍,7#~14#为厂房,15#为工程部办公室,16#为设备用房及门卫。1#~6#栋、15#栋均采用框架结构,现浇梁板体系,二层及以上主要板厚100mm’110m’120m,框架抗震等级四级。7#~14#栋均采用轻型门式刚架结构,压型钢板屋面体系。总建筑面积129279.02㎡(其中本办公生活区建筑面积28994.06㎡,厂房建筑面积100284.96㎡),项目总投资2.3亿元(按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价)。

2.4监理服务期要求:合同生效后从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至保修期结束,本项目施工监理周期同施工合同周期,本项目监理无论完成施工期延长与否,监理费不增加。

2.5质量控制目标: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质量、进度、造价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监理内容以施工图内容为准)。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不得有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此项目在设计阶段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关键岗位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2017年4月-2017年9月)养老保险证明。

3.6湖南省外企业承揽本工程项目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以来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5.2、交纳时间:2017年11月19日17时(北京时间)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7日17时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hggzy.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新化县人民政府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机构为新化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3218216。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化县富康路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3786808189

招标代理: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东塘平和堂东一国际南栋1128房

电话(传真):0731-85328831 (0731-85328839)

联系人:罗女士

邮箱:zhengyuan1301@163.com

作者: 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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