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娄新国土出告字[2017]4号
经新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化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
新化县上渡办事处沿江路东侧、学府北路西侧 |
31582 |
商业 |
40年 |
容积率: <2.8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30% |
3200 |
3200 |
20万元及其整倍数 |
住宅 |
70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挂牌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最终有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否则不能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7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17年10月25日17时止,通过银行转账或直接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交通银行娄底新星南路支行、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科核实到账并盖章。申请人凭财务科盖章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1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一科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一科于2017年 10月25日17时前确认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只有获取竞买资格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挂牌报价活动。
六、该宗土地挂牌报价活动至2017年10月27日16时30分止。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新化县非税收入管理局专户。土地成交价款中包括了应缴政府的纯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费税。
(三)宗地所涉及的矛盾纠纷由新化县上渡办事处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解决。
(四)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新化县条2017015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划要求实施。
(五)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按成交价的3%另行缴纳履约保证金。
(六)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七)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八)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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