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化县2017年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湖南省光伏扶贫工程2017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7]191号)和关于推进光伏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发改能源[2017]3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财政预算内资金,县扶贫统筹整合资金,省市县驻村帮扶资金,并已落实。招标人为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化县2017年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化县2017年度村级光伏扶贫项目;
2.2项目地点:新化县境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计划将在新化县71个贫困村建设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在每个贫困村闲置荒地、村集体土地、闲置屋顶等安装60kW光伏扶贫发电系统。总投资为人民币26913590.86元(财政评审造价);
2.4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天(日历天)内完成电站竣工,如未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建设任务,则按照10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直接在货款中扣除。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光伏电站验收相关规范规定》及《湖南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艺标准》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免费保修期不低于5年。电站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整体工程质保期不低于5年,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0年,安装使用后前10年发电效率衰减期不超过10%,20年内发电效率衰减期不超过20%;逆变器、通讯设备、并网计量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调试、包入网运行、包维护;
2.8招标范围:光伏设备材料、设备基础、安装(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汇流箱安装、各类接线、电气试验及电缆铺设等)、调试、检测、试运行、并网运行及维护、安全防护、标识标牌设置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标段划分:2个标段。
标段 |
名称 |
数量(村) |
金额(单个) |
合计 |
备注 |
一标 |
新建6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
36个 |
379064.66元 |
13646327.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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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 |
新建60KW分布式光伏项目 |
35个 |
379064.66元 |
13267263.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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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或者省级光伏扶贫电站电气技术规范及相关推荐企业名单)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湖南省外的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4拟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连续近6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有效的查询网址、查询密码为准,无查询网址的需提供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及联系人办公电话)。
3.5提供公告期间内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查询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
3.6 本招标项目只允许各潜在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同一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二个标段同时提出投标申请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且牵头方必须为光伏设备制造生产企业。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标段;
5.2交纳时间:2017年10月1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以银行到账为准。
5.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城支行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5.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5.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38-6371187)。投标人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5.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即日至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9:00,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招标项目接受新化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新化县富康路扶贫办205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38--3238161、1387545255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娄底市大汉路与娄星北路交汇处(大汉精品建材城1栋705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38-8212909 1390738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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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招投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