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村2017年度60KM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村2017年度60KM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
2、项目地址:新化县2017年度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
3、项目规模:新化县7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建设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分别在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利用荒山荒坡、屋顶或其他设施建设安装60kW村级集体光伏扶贫发电站,总装机容量为4260KW,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应单村建设为主,建设条件不允许的,可联村建设;项目总投资2982万元。
二、招标代理工作内容及代理费用
1、主要内容: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甲方办理有关招标审批手续、协调合同签订等事宜。
2、招标代理费用:本项目代理费用限定上下浮动范围,上限价人民币8万元、下限价人民币5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价达到其上限价及以上或达下限价及以下则投标无效。投标报价书务必严格密封,封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无密封或封面无投标人名称者,招标人不予受理。报价小写格式:人民币XX.XX万元。
三、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和招标代理相关约定
1、选定办法:采取报价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详见附件1)
2、招标代理费用分摊方式:按照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50%方式,受托人在本协议委托事项完成后,向委托人收取代理服务费50%;受托人在委托人确认成交中标企业后,向成交中标企业收取代理服务费50%;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l、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2、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由公安或检察机关出具近一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招标代理专职人员证。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限
本项目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7年9月5日至 9 月7日。
五、开标、定标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9: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化县富康路扶贫办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其中复印件交扶贫办留存: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从业资格)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证书,公安或检察机关出具近一年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及投标报价书。(以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查验且专职人员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盖有本单位公章,投标报价书需密封。)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新化县富康路扶贫办205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38--3238161、13875452552
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附件1
新化县建档立卡贫困村2017年度60K M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点击下载文本)
一、投标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告内容要求制作投标报价书。
二、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报价书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新化县富康路扶贫办三楼会议室,密封的投标报价书外面必须显示投标人名称。
三、在相关招投标监督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资质、证明及投标报价书密封性进行现场验证,符合要求的按递交投标报价书的顺序,由招标人明确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按符合投标人的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招标人在“抽取箱”中随机抽取3个“号码”,对抽中的密封投标报价书进行拆封,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报价相同,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如抽取的3家投标人全部为无效报价,则由招标人重新从其余的投标人进行抽取,如其余的不够3家,则根据其有效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明确为中标候选人。
四、如投标人不足3家或所有中标候选人均不能承担代理业务的,招标人重新启动选择程序。
五、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1个工作日内,在新化县政府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2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行业规定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报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采购办存档。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代理的,经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由招标人按排名顺序选择其他代理机构。
附件2
投标报价书(点击下载文本)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招标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定公告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小写)
万元(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按选定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
2、若我方中标:
2.1我单位无条件接受选定公告及其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选定公告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定合同。
2.2因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我方同意招标人可以取消中选结果、合同,招标人不需承担任何后果。
2.3承诺不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法律法规及《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和交易监督暂行办法》(娄政发〔2017〕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组建监督小组和评标委员会并严格按程序组织招标。
3.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投标人: (单位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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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